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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第一次甄選簡章公告

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第一次甄選簡章公告

發佈者 : 鄭幼兒園教師兼主任
一、 依據:臺中市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 目的:協助本校特殊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自理、照護等事宜。
三、 用人單位: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小附設幼兒園
四、 徵才職務:特教鐘點助理員2名。
五、 報名資格:
1.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2. 有特教、護理服務、幼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六、 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在特殊教育
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生活照顧、安全看護等事宜。」。
七、 工作時間:
 學生助理員A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中間休息30分鐘,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 學生助理員B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9:30至上午12:30,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八、 任用期間:
1. 預計113年2月16至113年6月29日止。(依據教育局核定時數可能有所調整)
2. 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3. 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中途離職。
九、 鐘點節數及待遇:
1. 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83元計,每天不超過8小時,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2.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及離退金項目。
3.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十、 報名聯絡方式:
1. 報名日期:113年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下午13:45前截止,逾時不受理。
2. 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文件親送本校幼兒園辦公室。(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3. 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地址:臺中市大雅區學府路230號,電話:04-25667766*830,報名前請先電訪聯繫。
4. 聯絡人:幼兒園鄭主任或轉告其他老師。
十一、 遴選方式:由本校遴選委員會委員採面試方式以10分鐘為原則,提問內容包含個人經歷、特教知能、相關實務經驗、服務熱忱、工作時間配合度及危機處理能力等。(口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 者不予錄取),錄取者依相關法規聘用之。
十二、 錄取方式:擇優錄取2名,並擇優錄取備取1-2名,依序遞補候用。錄取名單於113年2月15日星期五晚上21: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三、 報到事項:錄取人員親自於113年2月16(星期五)上午7:50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與契約簽訂,並於當日正式到職。
十四、 管理方式:
1. 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2. 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十五、 注意事項:
1.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2.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之。
3.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4.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5. 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十六、 其他事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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