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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影視劇組拍攝防疫管理措施」對外公告事宜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7月21日府授新影字第1100179775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使影視劇組之拍攝工作得以符合整體防疫措施規範,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特訂定「影視劇組拍攝防疫管理措施」,該措施於110年7月8日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外公告,並自110年7月13日起開始施行,先予敘明。

三、 影視劇組如已針對高風險者實施高頻率篩檢、遵守本措施及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並作好防疫措施,建請相關單位配合惠予協助劇組進行場景勘查(勘景)、場地租借及拍攝等作業之進行,並請協助妥與當地民眾溝通說明,降低民眾對影視劇組拍攝工作安全之疑慮,常見Q&A說明如下:

(一) 影視劇組之拍攝,係屬工作,其拍攝工作場域(包含室內及室外)屬工作場所,故不受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人數限制。

(二) 該措施之適用對象,包含影視拍攝劇組及製作團隊之所有人員(含工作人員及演出人員)。舉凡電影片、電視節目、流行音樂節目、廣告、MV等各類型、各製作規模之影視拍攝劇組,均可參考適用。

(三) 該措施規定,已實施高頻率篩檢之演員(含正式演員、臨時演員等演出人員),於正式演出時得暫時脫下口罩,且演員於拍攝工作期間,建議應至少每7天實施1次篩檢。但演員於演出完畢後之其餘時間(如下戲後、走戲、綵排時)仍應佩戴口罩。演出時,除正式演出之演員外,其餘演員、工作人員等均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 相關公告資料,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文化部網站查詢、下載,相關連結網址為:

(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連結網址:

1、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aiGegg4ncYmMP9dTx4W_Zw?typeid=9

2、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0dWko8-KoNu4CACnFJCpxQ。

(二) 文化部網站,連結網址:

1、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30659.html。

2、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30791.html (請點選:影視劇組拍攝防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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