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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府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學校期間學生物品(費用)發放(退費)相關事宜

有關臺中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學生物品(費用)發放(退費)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通報辦理。
二、 依據教育局110年6月15日中市教小字第1100044024號函(諒
達)辦理。
三、 依據教育局110年6月29日中市教小字第1100047870號函(諒
達)辦理。

四、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考量現階段疫情嚴峻,為免出現防疫破口,請學校勿要求學生或家長返校領取物品或辦理相關費用退費事宜,以避免疫情擴大,產生群聚感染之風險。請學校在遵守現行防疫規定前提下,利用郵寄、匯款等多元方式,或俟疫情趨緩後,依各項防疫準則,協助學生分批分流返校辦理上述事宜。

五、 有關學生畢業證書之發放,請各校於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定前提 下,得彈性選擇便利學生之方式(如掛號郵寄)辦理。

六、 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各教育階段業務窗口:

(一) 高中教育階段:高中職教育科廖政凱股長,分機54506。

(二) 國中教育階段:國中教育科張志彬股長,分機54933。

(三) 國小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劉名斐課程督學,分機5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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