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臺中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國民中小學建構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暨推動校園人權、法治教育 、兒童權利公約、公民教育實踐及修復式正義議題研習實施計畫」
說明:
一、 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5月18日中分高輔字第1100000453號函暨本局110年5月5日中市教學字第1100033091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案研習原訂於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下午5時10分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辦理,因疫情影響,取消此次活動,延後辦理期日視疫情另行通知。
一、 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5月18日中分高輔字第1100000453號函暨本局110年5月5日中市教學字第1100033091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案研習原訂於110年6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下午5時10分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辦理,因疫情影響,取消此次活動,延後辦理期日視疫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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