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安全教育-防災安全及食藥安全課程模組研習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877號函辦理。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安全教育為19項議題之一,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發展完成「防災安全」及「食藥安全」課程模組及教案示例,並將於110年4月21日、4月28日、5月5日、5月12日辦理北一區、北二區、中區、南區共4場次教師研習活動,以鼓勵並協助學校將安全教育列為校訂課程,研習計畫請參閱附件。
三、 貴校如有意願以安全教育為校訂課程,請推派1位教師,以校訂課程推動教師或學習社群召集人優先參加,並於110年4月13日(星期二)前將推薦教師名單寄至承辦人信箱。
四、 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將核予7小時研習時數,請貴校核予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差旅費及課務請各校或教師自理。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專任助理向芷妤小姐,電話:02-7749-1726。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5877號函辦理。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安全教育為19項議題之一,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發展完成「防災安全」及「食藥安全」課程模組及教案示例,並將於110年4月21日、4月28日、5月5日、5月12日辦理北一區、北二區、中區、南區共4場次教師研習活動,以鼓勵並協助學校將安全教育列為校訂課程,研習計畫請參閱附件。
三、 貴校如有意願以安全教育為校訂課程,請推派1位教師,以校訂課程推動教師或學習社群召集人優先參加,並於110年4月13日(星期二)前將推薦教師名單寄至承辦人信箱。
四、 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將核予7小時研習時數,請貴校核予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差旅費及課務請各校或教師自理。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專任助理向芷妤小姐,電話:02-7749-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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