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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1份供參閱

發佈者 : 曾設備組長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23657號函辦理。

二、 「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業於110年2月24日由行政院與司法院以院臺法字第1100082788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05035號令會銜訂定發布施行。

三、 檢附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全文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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