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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

發佈者 : 曾設備組長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3月3日府授警少字第1100046718號函辦理。

二、 「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業經行政院與司法院於110年2月24日以院臺法字第1100082788號及院台廳少家一字第1100005035號令會銜訂定發布施行,並已函送立法院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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