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各校加強與警政系統合作機制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3209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校園安全機制,請與警政系統建立橫向溝通聯繫平台,創造學生全面的安全學習環境,並請加強宣導以下事項:
(一) 加強宣導危險器械屬管制刀械相關罰則。
(二) 學校若發現新興毒品樣態時,可將相關資訊與警政機關分享,俾利後續查緝作業。
(三) 學校若對警察機關所轉「偏差少年行為通知書」記載內容有所疑義、通報時間過遲或需了解其他個案資料時,請即時反應本市學生校外會知悉協處。
(四) 遇有緊急校園安全事件發生時,學校在不違反個資法相關規範原則下,請提供警方必要情資,以利及時處理。
(五) 鼓勵學生下載「警政服務APP」行動應用程式,俾利提供及時報案及求助管道。
三、 檢附內政部警政署與教育部第24次定期聯繫會議紀錄1份。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3209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校園安全機制,請與警政系統建立橫向溝通聯繫平台,創造學生全面的安全學習環境,並請加強宣導以下事項:
(一) 加強宣導危險器械屬管制刀械相關罰則。
(二) 學校若發現新興毒品樣態時,可將相關資訊與警政機關分享,俾利後續查緝作業。
(三) 學校若對警察機關所轉「偏差少年行為通知書」記載內容有所疑義、通報時間過遲或需了解其他個案資料時,請即時反應本市學生校外會知悉協處。
(四) 遇有緊急校園安全事件發生時,學校在不違反個資法相關規範原則下,請提供警方必要情資,以利及時處理。
(五) 鼓勵學生下載「警政服務APP」行動應用程式,俾利提供及時報案及求助管道。
三、 檢附內政部警政署與教育部第24次定期聯繫會議紀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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