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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及修正內容對照表各1份

發佈者 : 林訓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31日藝演字第1130002336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同步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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