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鑑定安置工作鑑定評估人員初階培訓研習(第14期)
發佈者 :
姚註冊組長
本案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餘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一) 研習對象:
本市現職或113學年度國教及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得報名參加。
1、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2、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教育、輔導、心理等專長之教師。
3、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輔導、心理或相關專業人員。
4、 本市編制內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之代理教師。
5、 本市編制內具特殊教育、輔導或心理專長之代理教師。
6、 本市編制內未具特殊教育、輔導或心理專長之代理教師。
(二) 錄取方式:錄取200名,參酌報名先後順序。
(三) 研習時間:
1、 線上同步課程:
(1) 共同課程:113年8月7日(星期三)整日、113年8月9日(星期五)整日、1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
(2) 分組課程:依照參與對象分國教階段和高中階段兩場次,參與研習之教師依所任教之教育階段擇一場次報名參加。
甲、 國教階段:113年8月21日(星期三)整日。
乙、 高中階段:113年8月22日(星期四)整日。
2、 線上非同步課程:113年8月1日(星期四)至8月23日(星期五),於期限內自行上網觀看研習影片。
三、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至7月5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選取該場研習活動報名。
(二) 報名時需填寫正確「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報名錄取後將寄送研習課程連結與課程檔案資料。
(三) 錄取名單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公布,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是否錄取。
四、 錄取資格由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鑑定組審核,研習相關疑義,請逕寄承辦人信箱uilimkhiaue@spec.tc.edu.tw詢問。
(一) 研習對象:
本市現職或113學年度國教及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得報名參加。
1、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
2、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教育、輔導、心理等專長之教師。
3、 本市編制內現職合格輔導、心理或相關專業人員。
4、 本市編制內具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資格之代理教師。
5、 本市編制內具特殊教育、輔導或心理專長之代理教師。
6、 本市編制內未具特殊教育、輔導或心理專長之代理教師。
(二) 錄取方式:錄取200名,參酌報名先後順序。
(三) 研習時間:
1、 線上同步課程:
(1) 共同課程:113年8月7日(星期三)整日、113年8月9日(星期五)整日、113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
(2) 分組課程:依照參與對象分國教階段和高中階段兩場次,參與研習之教師依所任教之教育階段擇一場次報名參加。
甲、 國教階段:113年8月21日(星期三)整日。
乙、 高中階段:113年8月22日(星期四)整日。
2、 線上非同步課程:113年8月1日(星期四)至8月23日(星期五),於期限內自行上網觀看研習影片。
三、 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至7月5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選取該場研習活動報名。
(二) 報名時需填寫正確「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報名錄取後將寄送研習課程連結與課程檔案資料。
(三) 錄取名單於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公布,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是否錄取。
四、 錄取資格由本市中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鑑定組審核,研習相關疑義,請逕寄承辦人信箱uilimkhiaue@spec.tc.edu.tw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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