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第三階段課程)-『普特合作更創融合~融合教育實務經驗分享』
發佈者 :
姚註冊組長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特殊教育中程計畫(第二期)暨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研習係「臺中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之第三階段課程,本市112學年度之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皆須完成3階段課程。
三、 旨述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參加對象:
1、 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務必參加(名單詳見實施計畫):
(1) 本市112學年度之新任正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2) 112學年度市外介聘至本市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3) 本市112學年度新轉任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4) 112學年度初次擔任本市身心障礙類代理代課教師。
2、 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特殊教育教師。
(二) 研習日期:1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2至4時。
(三) 研習聯絡人: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呂兆敏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
(四) 報名暨公告錄取方式:
1、 請於113年3月31日(星期日)前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相關資訊,以完成報名程序。
2、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名單,錄取者將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前以E-mail通知錄取名單及會議室代碼,並依此信箱對比簽到表、簽退暨回饋單,爰報名時請務必確認所填E-mail之正確性,以利通知研習相關資訊及時數核定。
四、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第三階段課程)-「普特合作更創融合~融合教育實務經驗分享」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特殊教育中程計畫(第二期)暨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研習係「臺中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之第三階段課程,本市112學年度之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皆須完成3階段課程。
三、 旨述研習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 參加對象:
1、 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務必參加(名單詳見實施計畫):
(1) 本市112學年度之新任正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2) 112學年度市外介聘至本市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3) 本市112學年度新轉任之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
(4) 112學年度初次擔任本市身心障礙類代理代課教師。
2、 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本市特殊教育教師。
(二) 研習日期:1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2至4時。
(三) 研習聯絡人: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輔導組呂兆敏老師(電話:04-25205563分機224)。
(四) 報名暨公告錄取方式:
1、 請於113年3月31日(星期日)前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tw/)→「研習進修」→「數位教室」→「高中暨國教研習」中查詢本研習,點選「報名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相關資訊,以完成報名程序。
2、 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查詢錄取名單,錄取者將於113年4月1日(星期一)前以E-mail通知錄取名單及會議室代碼,並依此信箱對比簽到表、簽退暨回饋單,爰報名時請務必確認所填E-mail之正確性,以利通知研習相關資訊及時數核定。
四、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新進特殊教育教師研習(第三階段課程)-「普特合作更創融合~融合教育實務經驗分享」實施計畫(如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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