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免費提供校園法治教育戲劇宣導活動訊息。
發佈者 :
林訓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113年2月15日(113)向字第01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11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方式原則為線上播放影片及遠距同步視訊講解為主,並提供部分實體宣導場次(以大臺北地區為主)。具體說明如下:
(一) 由各大學法服社編寫劇本與排演,預先錄製法治教育戲劇宣導影片,劇本與影片皆經該會審核。
(二) 宣導活動當日由申請學校建立線上視訊會議室,並提供會議序號邀請法服社同學加入,以線上同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戲劇宣導影片播放與講解。詳細辦理方式請參閱附件計畫書。
(三) 請各申請學校老師協助進行有獎徵答,題目與獎品由該會事先提供。
(四) 宣導活動結束後,請各申請學校老師協助發放意見調查問卷供參加活動學生填寫,並將問卷寄回該會。
三、 本宣導活動由該會全額補助費用,免費提供申請學校各一場次。囿於該會經費及配合之大學法服社承載能力之考量,112學年度第2學期宣導活動原則上以40場次為上限,原則上將以收到申請表先後順序擇定安排,請及早申請。為有效運用有限資源,該會保留擇定分配權。
四、 本(112)學期活動宣導期間如下:
(一) 日期:113年4月22日至113年5月31日。
(二) 時段:上午8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20分至5時。
(三) 每場次宣導時間為40分鐘。
五、 有關本活動申請表已登載於「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s://www.tosun.org.tw/),歡迎下載運用,為便於彙整作業,請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完成申請手續。申請表請依式填妥後,以E-mail傳送至:luna@tosun.gov.tw及tosun@tosun.gov.tw,俾憑辦理。
六、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承辦人蕭明月,電話:02-23880199。
一、 依據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113年2月15日(113)向字第01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11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方式原則為線上播放影片及遠距同步視訊講解為主,並提供部分實體宣導場次(以大臺北地區為主)。具體說明如下:
(一) 由各大學法服社編寫劇本與排演,預先錄製法治教育戲劇宣導影片,劇本與影片皆經該會審核。
(二) 宣導活動當日由申請學校建立線上視訊會議室,並提供會議序號邀請法服社同學加入,以線上同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戲劇宣導影片播放與講解。詳細辦理方式請參閱附件計畫書。
(三) 請各申請學校老師協助進行有獎徵答,題目與獎品由該會事先提供。
(四) 宣導活動結束後,請各申請學校老師協助發放意見調查問卷供參加活動學生填寫,並將問卷寄回該會。
三、 本宣導活動由該會全額補助費用,免費提供申請學校各一場次。囿於該會經費及配合之大學法服社承載能力之考量,112學年度第2學期宣導活動原則上以40場次為上限,原則上將以收到申請表先後順序擇定安排,請及早申請。為有效運用有限資源,該會保留擇定分配權。
四、 本(112)學期活動宣導期間如下:
(一) 日期:113年4月22日至113年5月31日。
(二) 時段:上午8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20分至5時。
(三) 每場次宣導時間為40分鐘。
五、 有關本活動申請表已登載於「財團法人向陽公益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s://www.tosun.org.tw/),歡迎下載運用,為便於彙整作業,請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完成申請手續。申請表請依式填妥後,以E-mail傳送至:luna@tosun.gov.tw及tosun@tosun.gov.tw,俾憑辦理。
六、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承辦人蕭明月,電話:02-2388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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