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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03787號函辦理。
二、 檢附發布令、總說明、逐條說明及條文全文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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