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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並自112年3月29日生效案

發佈者 : 張人事助理員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3月29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1333號函辦理。
二、檢附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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