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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司法院秘書長函為國民法官制度將於112年施行,於該院全球資訊網提供為民眾解惑之宣導影片及跑馬燈宣導文字,請下載使用及協助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民政局111年9月12日中市民戶字第1110026478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案相關函文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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