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第1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系列活動及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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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設備組長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1年2月15日府授法扶字第1110037449號函辦理。
二、 本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系列,共計5個場次,場次如下,細節請詳參計畫書附件:
(一) 準備程序期日:111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二) 國民法官選任期日: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2時。
(三) 審理程序期日: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四) 審理程序期日、終局評議及宣示判決期日: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五) 研討談會日期: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10分至5時40分。
三、 轉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之準備期日因刑事20法庭尚未整修完成,改於一般法庭進行模擬程序,報名參與準備期日模擬活動者均須至延伸法庭觀摩活動之進行,不便之處尚祈見諒。另因兼為模擬演練疫情警戒期間國民參與審判進行之方式,該院依據既有空間條件,可容納之現場觀摩人數將因此受限,若因疫情變化有所調整,將通知各機關承辦人員配合辦理。
四、 本系列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法官在職進修 時數(登錄時數詳附件)。
五、 欲參加觀摩同仁得經貴機關主管同意後,得准於公假參加,報名參加各場次,惠請於111年2月22日中午前,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表至承辦人張美智收(電子郵件信箱:t2111@taichung.gov.tw),俾利彙整報名名單以利彙送作業。
六、 檢附該院111年度第1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進行計畫書、報名表各1份。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1年2月15日府授法扶字第1110037449號函辦理。
二、 本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系列,共計5個場次,場次如下,細節請詳參計畫書附件:
(一) 準備程序期日:111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二) 國民法官選任期日: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2時。
(三) 審理程序期日: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四) 審理程序期日、終局評議及宣示判決期日: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五) 研討談會日期:1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10分至5時40分。
三、 轉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之準備期日因刑事20法庭尚未整修完成,改於一般法庭進行模擬程序,報名參與準備期日模擬活動者均須至延伸法庭觀摩活動之進行,不便之處尚祈見諒。另因兼為模擬演練疫情警戒期間國民參與審判進行之方式,該院依據既有空間條件,可容納之現場觀摩人數將因此受限,若因疫情變化有所調整,將通知各機關承辦人員配合辦理。
四、 本系列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法官在職進修 時數(登錄時數詳附件)。
五、 欲參加觀摩同仁得經貴機關主管同意後,得准於公假參加,報名參加各場次,惠請於111年2月22日中午前,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表至承辦人張美智收(電子郵件信箱:t2111@taichung.gov.tw),俾利彙整報名名單以利彙送作業。
六、 檢附該院111年度第1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進行計畫書、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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